上传日期:2019年03月12日 作者:上海腾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(官网) 来源:admin
现在市场上很多公司都是用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(简称“回租”)冒充车辆抵押贷款(简称“车抵贷”),不对客户进行告知义务,误导了客户,造成了很多纠纷。今天作者就一次把这个事情说明白,让大家不在被误导!
一、经营主体不同
汽车消费贷款、汽车抵押贷款都属于金融行业,经营主体应该是持牌的金融机构(例如商业银行、汽车金融公司、汽车财务公司等),受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监管,有对应的监管制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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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租赁属于租赁业,2018年4月刚刚划入银保监会监管,但是至今没有出台监管细则!两者的监管制度不一样!
二、是否存在砍头息?
首先,要确认经营主体是什么性质,如果主体是融资租赁公司却对外宣传“xx贷款”,是存在宣传欺诈的问题的!
其次,如果是金融机构的经营主体,收入“砍头息”是违法的,如果是融资租赁的经营主体,是不存在“砍头息”这个说法的,因为国家对于融资租赁没有监管制度!
三、回租和车抵贷的区别
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,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,很多行业人员也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,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,导致在业务开展上不合规,阻碍了公司发展。虽然两者都是融资工具,但是不能将售后回租就判定为抵押贷款。
1、法律关系不同
汽车融资租赁(标准业务)直租业务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(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)、三个当事人(供应商、出租人和承租人)。售后回租是指汽车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,也就变成了两个合同(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)、两个当事人(出租人和承租人兼供应商)。
在回租中,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承租人的车辆,承租人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,承租人获得资金。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,收取租金,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。实际业务中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只是合同约定车辆所有权的转移,并不到车辆管理机构进行所有权转移。
而抵押贷款的关系更简单,只有一个合同(借贷合同)、两个当事人(借款人和贷款人)。
2、现金流不同
汽车售后回租业务开始时,融资租赁公司将承租人车辆购进在租出,获得车辆的所有权。租赁关系发生时只有将租赁物交付,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出。
抵押贷款业务发生时,抵押公司将款放给债务人,债务双方有真实的现金流出。
回租与抵押贷款只有在回收债权的过程中,现金流才是相同的,资金都是流向债权公司。
3、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
汽车回租和抵押贷款都是有时间期限,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。但租赁出让是物,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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